我们所谈论的吉祥物,其实是一个外来词汇,其根源来自法国的普罗旺斯语Mascotto。直到19世纪末,这个词才以Mascotte的拼写形式被正式收入法文词典,并由此衍生出英文的Mascot,意指能够带来好运、吉祥的人和物体。任何事物在被验证、证实和公认之后,被认为是正确的、科学的,但在那之前,它们往往被视作不可知的、错误的,甚至是迷信的。吉祥文化与我们传统文化一样,虽然可能尚未被完全公认,但它确实客观存在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。
吉祥物和吉祥物品,如法器,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挡煞聚气和汇聚吉祥。例如,众所周知,长时间面对电视或电脑显示器会伤害我们的眼睛并产生辐射。在未被广泛接受和证实之前,这样的观点可能会被人误解为迷信或神经质的想法。同样地,水流中的旋涡和气流中的旋涡都隐藏着某种力量源泉,我们生活中的各种事物或多或少都会对我们产生影响。好的事物可以带来愉悦和成功的感觉,而坏的事物则可能导致困扰和挫败感。吉祥物品的主要作用就是汇聚“财气”、“运气”和“福气”,同时挡去“煞气”和“邪气”。
说到开光,这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和仪式,与封建迷信无关,属于宗教信仰的范畴。佛教中的开光,是给佛像如观音、如来等赋予光明和灵气的过程。尽管佛教认为万物都有灵气,但开光被视为一种对灵气的强化和渡化。道教中的开光则是赋予吉祥物一种灵气和生命,能够避邪保平安。在台湾的版本中,开光的吉祥物就像电台开通的频道,可以与“佛教频道”接通,传递人们的愿望到佛教中心。而在大陆的版本中,开光有不同的解释,有的认为可以辟邪、有的认为有灵光护体等。而我的董易林吉祥物采用的是道教和佛教的正统开光方式。至于港台的开光方式,我将之视为一种流传下来的传统而非完全信奉。在香港的版本中,开光是重新定义吉祥物的“生日”和“八字”,使其与主人的命理相匹配,从而达到辅助主人的目的。这需要高人来加持完成。无论哪种版本的开光方式,其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吉祥平安、招财进宝的效果。






